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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侨艺术类考生2014年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4

因2014年艺术类招生政策的调整,我校取消了艺术类考生在我校独立集中进行的专业类提前考试,现将2014年港澳台侨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方式、时间和相关要求等通知如下:

1.报考条件

招收华侨、香港和澳门地区、台湾省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2. 报考要求

(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与本人报考相关的专业类作品册,至少含素描、色彩作品4张。

(2)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收文科。

(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4)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3. 考试方式及时间

(1)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以邮寄方式提交本人的设计作品册1份,至少含素描、色彩作品4张。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本人自创节目的全程摄像资料1份,时长3分钟(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在内)。

(3)以收到作品邮件的时间和作品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最晚时间为5月15日。我校将于5月31日之前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告知考生专业考试是否合格。

4. 招生计划

(1)原则上我校港澳台侨艺术类招生人数不超过10人;

(2)根据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我校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惠东璐1号

中华女子学院外事办公室 100101

作品发送电子邮箱:aprilzjh@163.com

咨询电话:0086 10 84659348

联系人:张老师

中华女子学院外事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