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中华女子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一届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研讨聚焦“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保障”。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妇联系统、司法实务部门等近百余位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与会。
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这一立法目的,并健全优化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第一届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论坛聚焦于“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保障”,与会专家学者就妇女全面发展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交流。
论坛伊始,在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院长黄晶的主持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夏吟兰与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韩燕分别进行开幕式致辞。
夏吟兰在致辞中指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本次论坛是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一年多之后对妇女法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研讨,期望能为建构中国妇女人权的知识体系,为进一步繁荣中国妇女法学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作出新的贡献。夏吟兰还对妇女法学研究的持续深入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即要进一步总结提炼我国妇女法学的特殊性和先进性,增强研究的主体性、原创性和竞争力;要进一步准确精准阐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旨内容、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要进一步关注妇女在社会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上下大功夫。
韩燕在致辞中介绍了“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论坛”的设立背景,期望论坛作为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倾情打造的学术品牌活动,能为发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本次论坛共设置了“妇女全面发展的法理基础与妇联职责作用”“保障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重点区域、群体、领域妇女权益保障”“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四个主题,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第一时段:妇女全面发展的法理基础与妇联职责作用
论坛第一时段主题“妇女全面发展的法理基础与妇联职责作用”,由夏吟兰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北京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韩东梅担任与谈人。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教授李明舜在《人权视角下的妇女全面发展》发言中指出,妇女问题的本质是人权问题,妇女全面发展的本质是人权的充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则是人权的最高价值追求。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高度统一。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是妇女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妇女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妇女与男子的平等和谐发展,目标是妇女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华女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刘旸从马克思主义物质生产方式的视角,从理论、历史、实践三个维度探讨了“男女平等”问题的缘起和解决之道。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讲师朱晓飞作了题为《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发言,她从梳理国内外有关男女平等的理论出发,回顾了我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法律和政策的重大发展和特征,并作出了自己的解读。江苏警官学院三级警长、副教授王燕在《新时期妇联推进家庭建设参与市域治理的路径研究》的发言中提及家庭建设工作是妇联组织工作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陈伟杰运用访谈材料与文献资料开展了对妇联妇女权益倡导中的相倚式行动进行了定性研究。
第二时段:保障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论坛第二时段主题为“保障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张晓冰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和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副教授张荣丽担任与谈人。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洪祥、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马佳悦主要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救济制度构成、特色与运行进行了发言;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从妇联组织角度对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联合约谈制度的实践进行分享;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副院长唐芳以我国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作为切入,对其实践与制度构建进行分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晓飞以平等就业权为例,从检察公益诉讼机制保障妇女权益的正当性及其完善进行发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艳、周珺娅等基于吴某某案的实践分析了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推进困境妇女儿童群体司法保护的路径。
第三时段:重点区域、群体、领域妇女权益保障
论坛第三时段主题为“重点区域、群体、领域妇女权益保障”,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副教授但淑华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樊丽君和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专委会主任高蕾担任与谈人。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讲师赤乃翁姆分享了西藏地区妇女发展的情况,对新时代促进西藏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保障及实践研究进行了探索;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讲师邢国威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中心谈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讲师杨卓黎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保护进行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研究人员熊卓文主要探索了针对精神障碍女性的性侵害问题成因及对策路径;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研究员贺海燕以实证调研方法探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现状、困境及完善路径;天津工业大学图书馆馆长、天津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博雅书院院长尚绪芝、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邓曦玥特别关注了家事调解领域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
第四时段: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
论坛第四时段主题为“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副院长周小雯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林建军,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院长黄晶担任与谈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涵从宪法人格尊严条款层面对女性主义议题的因应进行分析;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国文、研究室副主任王哲、法院法官助理曹晨光就大众传播媒介中涉女性隐私信息报道的法律调控与司法规制进行研究;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李倩茹探索了精细化治理视角下母婴友好型社会的实现路径;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温青美以算法性别歧视中第三方机构责任的认定与适用规则做了分享;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师王梦依就新时代女性医疗美容需求提出了实践观察报告与制度化建议。
论坛闭幕式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党总支书记邢红枚主持,李明舜进行学术总结。李明舜指出本次论坛有三个特点,第一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真理之光闪耀在论坛的全过程;第二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始终凝聚和引领了论坛讨论的价值导向;第三是论坛的具体安排体现了学术传承与创新。最后,李明舜认为今后妇女问题的研究要关注下列问题: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社会性别理论的联系与区别;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联系与区别;妇女权益保障与反性别歧视的联系与区别;性别差异与性别歧视的联系与区别;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联系和区别;男女平等与性别平等的联系和区别;男女平等与男女同质化的联系与区别;妇女全面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相互关系;生产关系变化与两性关系变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妇联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相互关系;中国特色与国际视野的相互关系;中心工作与妇女工作的相互关系;妇女的独特作用与各方面积极作用间的相互关系;男女平等与家庭建设间的相互关系;法律规定与道德确认之间的相互关系;男女平等、女权主义和极端女权的区别和界限;科技进步对妇女全面发展的赋能与挑战等。